中心运行模式
第一条:实行中心负责人负责制。中心财务经费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,严格执行,由中心负责人按照制度规定统一管理和使用。
第二条:中心仪器设备实施有偿的开放共享制度,服务收入交校财务处统一管理、单独核算。中心财务需实现收支平衡。
第三条:服务收费标准以成本补偿为原则,成本包含资源占用、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、材料消耗、水电、人工劳务等费用。中心收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,做到专款专用。
第四条:建立中心运行制度及操作规范,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。
第五条:中心的所有资产和耗材(包括仪器设备、实验器材、低值易耗品、材料、办公家具等)均由中心负责人指派专人管理,并建帐、建卡,做到帐、卡、物一致,并实行信息化管理。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和相关用品,按照学校招标采购规定统一购买和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