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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大学电镜中心测试机时奖励办法

发文时间:2024-05-15

云南大学电镜中心测试机时奖励办法

第一条 成果需为校内用户使用中心设备完成分析测试,以云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。

第二条 需在论文中正确提及所用中心的仪器信息(生产公司和型号),并在致谢部分对中心表示感谢、或署名有中心人员和中心名称(位置不限),方可申请成果奖励,每项成果只允许申请1次。

第三条 所申报的成果需为公开发表一年以内的论文,超过年限的成果不再追认。

第四条 中心英文名称署名标准模板:

中文:云南大学电镜中心,昆明650091

英文:Electron Microscopy Center, Yunnan University, Kunming 650091, P. R. China.

第五条 致谢参考模板:We thank Dr. *** at Electron Microscopy Center of Yunnan University for his/her/their assistance with *** and *** analysis.

第六条 每项成果可获得一定额度的机时奖励或测试费奖励。

第七条 机时奖励不能用于冲抵已发生的测试机时。当机时奖励审核通过后直接记入校内用户的账户中,可用于以后样品测试机时的扣除。

第八条 测试费奖励审核通过后直接记入校内用户的账户中,用于冲抵在中心的分析测试费用开支,在以后样品测试费中扣除。

第九条 机时奖励和测试费奖励的有效期为1年,以公示结束时间开始计算。逾期后剩余机时奖励和测试费奖励都将清零。

第十条 机时奖励为申报成果对应机时,例如计时制Talos F200X用户奖励Talos F200X计时制机时;会员制双球差用户奖励双球差会员制机时。

第十一条 NatureScience期刊论文,每篇奖励机时20个小时。

第十二条 Nature大子刊和Cell期刊论文,每篇奖励机时10个小时。

第十三条 各学科(一级学科)顶刊论文,Cell大子刊论文,Nature Communications以及Science Advances,每篇奖励机时5个小时。

第十五条 其他一区期刊论文,每篇奖励测试费500元。论文分区划分按照中国科学院论文分区划分标准执行。

第十六条 同一用户一年内累计的测试费奖励,原则上不超过该年度该用户所用中心仪器的测试费总和。

第十七条 中心每年12月底组织成果申报和审核兑现工作。

第十八条 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《云南大学电镜中心校内用户成果奖励申请表》,经通讯联系人签字,与论文复印件和相应可查实的电镜设备预约单、检测单或原始检测结果等,一起提交中心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中心办公邮箱。

第十九条 经中心执行委员会讨论认定后,公示审核结果。

第二十条 校内合作发表的论文,以通讯联系人所属用户为准,多通讯联系人的论文可平分奖励额度。